开福区新冠疫情常备核酸检测队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领导小组(指挥部)全面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求,保障我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及应急状态下,及时、规范、高效、有序地进行人群新冠病毒核酸应急检测工作,为疫情处置的判断提供依据,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及本地疫情发生后大面积人群新冠病毒核酸应急检测工作。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1、疫情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组
组 长:晏 强 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任 敏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陈腊梅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彭 婕 区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科科长
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各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主任
成员:区疾控中心检验科成员、第三方检测公司工作人员、辖区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辖区各街道社区工作人员。
2、应急状态核酸检测工作组
组 长:曹群良 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
副组长:任 敏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陈腊梅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王清波 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科长
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各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主任
成 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科成员、第三方检测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各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相关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评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条件;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指导;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导,核酸应急检测质量控制等工作。
3、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区卫生健康局:统筹调度全区储备核酸检测采样人员开展现场采样、标本的转运及检测等。
区疾控中心:成立核酸检测质控小组,对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的设置及现场采样进行技术指导,确保采样规范、有序进行;对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导,从采样、转运、检测等方面进行全面质量控制;收集核酸检测结果信息,并按国家相关工作要求报送核酸检测信息。
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疫情常态化时,与区疾控中心组成采样队伍,进行核酸采样。
辖区民营机构:应急状态时,充实核酸采样队伍,参与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采样点设置及相关物资、人员的准备和调度工作,居民组织发动、信息核实登记、秩序维护、做好采样点消杀等现场工作。
第三方检测机构:按要求及规范,完成样本的转运及检测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和核酸应急检测工作需要,在区核酸检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服从相关工作安排。
开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