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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开福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12-28 来源:开福区教育局 字体大小:

根据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长沙市2023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长教办通〔2023〕6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区2023年中小学系列初级、中级和高级职称评审程序,做好资格审查、量化评价、材料报送等评审工作,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职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 龙  舟

副组长:周  宇、谭广林 (常务) 、毛建高

王  平、陆跃宁、陈银芝

组  员:王  景、喻  勇、邹  蓉、龚丰粮、刘新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组织人事科,喻勇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推荐评审导向

(一)坚持立德树人,以德为先

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评价的首位,把践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作为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一票否决”,严把思想政治关。

 各学校 (单位) 推荐或评审教师职称,应加强对师德评价成果的运用,对因师德师风问题受到处分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二)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导向作用

把教书育人作为中小学教师评价的核心内容。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注重考核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以展现教师教育教学思想为目的,注重教师的专业性、实践性和引领性。注重教师的影响力和辐射作用,鼓励中小学教师长期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教,充分考虑音体美等学科教师教育实际和教学特点。充分考虑音体美等学科教师教育实际和教学特点。

(三)充分认识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重要性

把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特点,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思想政治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重视对班主任、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以及其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等直接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的推荐。

(四)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高标准严要求,切实维护中小学教师的合法权益。

三、申报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按照《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价及管理办法》(湘职改办〔2019〕8号)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国家、省市人社部门的要求,专技人才转评、参考准备期限,设定2年过渡期。自2024年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晋升职称一律须提供下一层级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

申报前连续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一般应为“合格”以上。年度考核结果不作为推荐申报的限制性条件,评审时由评委会评议,可在量化评审环节作为现实表现或工作业绩,赋予评价权重进行量化加减分,也可作为“一票否决”的评议内容。

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人员受到行政处分记过或党纪处分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四、推荐参评要求

各学校要结合本单位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 自主、科学、合理地设置不低于《湖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试行) 》规定的条件推荐参评对象。推荐要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立德树人的评价导向,重点评价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

五、评审程序

(一)岗位职数控制

各学校 (单位) 必须在省、市、区职改办批复的2023年度职称评审职数内组织推荐申报,公办中小学申报人员必须是本学校在职在编在岗人员 (含备案制教师)。

(二)教师个人申报以及学校组织考核推荐并公示推荐结果

1.个人申报及材料自审

符合申报上一级职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 由所在学校按要求统一向区教育局申报。

(一) 参评人员申报参评职称,须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参评人员需在《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作出承诺,并由本人亲笔签名,无须留手印。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要求,2023 年度全省高级职称申报评审首次启用网上申报评审系统。为确保申报材料信息准确和评审顺利,方便电子职称证书快捷发放查询,本年度申报与评审各环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即申报人既要网上申报,又要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提交流程与往年一致。 网上申报与评审途径具体如下:

申报人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个人网厅界面:https://ggfw.rst.hunan.gov.cn/hrss-pw-ui-hunan/#/login ) , 注册账号后登录,选择 “首页—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评审—职称申报”;或注册 “智慧人社”APP后登录,选择 “人才人事—职称申报”,按照《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个人)》(公布网址:http://rst.hunan.gov.cn/rst/ztzl/zchzyzg/202306/29382646/files/82203beec21d4d31965a6d1b10e001c6.doc)进行申报,涉密材料信息严禁网上填写提交。

2.参评材料初审

 各学校 (单位)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学历、资历 (教师资格证、任现职职称证、农村任教经历等) 、论文、普通话证、聘用合同书或聘任书。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同时在参评人员《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各学校(单位) 应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 民意调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参评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并将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按要求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测评、公示、资格初审情况及结果须在参评人员《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资格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标注。

 各学校 (单位) 应核实参评人员提供的《参评人员论文、专著、科研课题等材料的真实性查询证明》。教师提供的公开发表的参评论文,由推荐学校 (单位) 核实论文的真伪。用人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署( https://www.nppa.gov.cn/) 查询期刊的CN刊号或著作 (含教材、译著、新课程开发等,下同) 的 CIP数据核字号,确认期刊或著作是否合规。公开发表的论文在中国知网(https://www.cnki.net/)、维普网 (http://www.cqvip.com/)、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https://www.wanfangdata.com.cn/index.html) 等进行检索查重。相关审核人员须在《评审表》中《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审核关。

3.学校(单位)考核推荐委员会考核推荐

 各学校(单位)应当制定考核推荐方案,推荐方案必须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评审标准,经职代会 ( 职工大会) 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各学校 (单位) 组建的考核推荐委员会应当交职代会 (职工大会) 讨论通过,并将考核推荐委员会名单和考核推荐方案提前10天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经考核推荐委员会集中评分后,确定推荐人选。各学校(单位) 均不能通过重新打分、投票等方式修改推荐结果。

4.公示推荐结果

中级及以上职称参评人员必须填写《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并在校内予以公示 (表格一式二份,用A3纸打印) 。同时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必须进行集中统一公示。公示时,应当将所有参评人员的主要评价项目得分和总分同时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方可上报上级部门。

(三)学校上报参评材料

各学校在符合本岗位 (专业) 条件的推荐人员中,高级原则上按1:2的比例报送参评材料,中级和初级按评审职数等额报送参评材料。参评材料报送时间暂定于 2023年11月16日前,各学校具体报送材料时间安排和报送材料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报送材料时,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要求,缴纳评审费(含面试)。其中评审费高级400元/人,中级215元/人;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面试 200元/人。

(四)区教育局资格复核

区教育局对各学校上报的参评材料进行资格复查。

(五)市(区)人社局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按照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高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职改办〔2018〕1号)有关要求执行。

(六)综合评审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采取集中评审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积极探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施评审。集中评审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职称政策,对参评人员的教学业绩、任职资历、任职条件、教研教改水平等进行细化量化评分,综合实地考核情况,做出全面评价。

    按照集中评审成绩占综合评审成绩80%,实地考核成绩占综合评审成绩的20%(教师职业道德占6%,教学能力和水平占10%, 民主测评占4%) 的比重,综合核算成绩。

(七)区教育局党组审议拟通过人员

    区教育局职改办将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人员,提交区教育局党组会审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

(八)公示评审拟通过人员

将区教育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公示结束后的结果,报送省、市、区职改部门,市、区职改部门和区教育局对评审拟通过人员进行公示,所在学校同时张榜公示。

(九)省、市、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发文确认资格,颁发资格证书。

(十)评审材料归档

六、工作原则

(一)加大宣传力度

 各学校 (单位) 要加大对职称评审政策的宣传力度,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职称政策文件,做好政策解读,让广大教师了解标准、程序、要求,对标找差,对标努力。

(二)严格推荐程序

 各学校 (单位) 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推荐工作,

 要严格按文件把好申报对象关,签署《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确保参评材料真实有效。各学校 (单位) 要做到申报评审之前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推荐过程科学有序、规范公正。

(三)广泛接受监督检查

 各学校 (单位) 要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分级负责制的要求做好职称评审工作。要畅通举报渠道,对举报信息应逐项予以调查核实,及时报告和反馈调查核实情况。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有关要求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参评人员范围及年龄界定

 申报人员必须是本学校在职在编在岗人员(含备案制教师);所有经区教育局会议研究决定的借调人员(含局机关借调人员、局属二级机构借调人员、系统外借调人员等) ,按照借调前职务不变或借调时新任职务在编制所属单位参评。

 参评人员在2023年11月4日及之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提交职称申报材料,也不接受其参评。

(二)农村任教经历要求及界定

 从2022年起,城市中小学教师参评或认定中小学中级职称,必须有2年农村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参评高级职称应有2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或1年“三区”支教工作经历。

 开福区教育局《2018年度开福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开教委字〔2018〕50号)文件所列我区农村经历任教 范围,从2019年1月1日起,此类学校认定为薄弱学校。民办学校农村(薄弱)学校工作经历参照长沙市教育局会议纪要(〔2018〕6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区”支教、援藏援疆以及派往城步县、龙山县工作的教师,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三)规范量化评审的内容及分值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长沙市开福区中、高级职称量化评审指标》 (见附件1 )。由各学校参照《长沙市开福区中、高级职称量化评审指标》的形式结合本单位实际, 自行制定确定量化细则和相应分值。

(四)合理设置评审方式

 各学校要加强对职称评审的组织领导,并依据本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 岗位) 评价聘用实施办法等,合理制定本学校 (单位) 职称评审具体方案 ( 实施) 方案,组建成立由优秀骨干教师组成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职评领导小组和监督委员会,按程序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教师个人申报后,用人单位应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参评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学校要对申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要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上级职改部门将对各学校评审情况进行督查(各学校在启动职称评审前,应将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及打分细则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原则上各单位评审方式及比率范围如下:

1.学生满意度问卷评价占10%;

2.教师认可度测评占10%;

3.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分占80%;

评审结果要在本学校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方可上报。上报时必须附有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的《2023年申报职称人员量化考核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

(五)材料报送要求

1.个人注意事项

(1)参评人员需填写《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单位和个人不能自行更改或调整表格,表格一式二份,不要另加封面封底,确保尾页是偶数页,不需装订入参评资料。其他材料按“职称评审材料 (一)”和“职称评审材料 (二) ”归类装订成册(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种类及要求详见附件4) 。

(2)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止至2023年11月5日(含) ,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 (版权页所载日期) 、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 2023年度中级、高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所有材料必须在向区教育局报送材料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交,逾期不再受理材料上报、补充、更换事宜。

2.学校(单位)注意事项

(1)参加职称评审的学校 (单位) 应报送按高、中级分别打印的《申报评审年度系列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一份(由智慧人社系统导出)。参评高级依次手动增加“单位职数”“单位排名”“学段”“学分登记证书编号”共4列;参评中级手动增加“单位职数”“学段”“学分登记证书编号”共3列,填写完整,加盖公章。

(2)所有送审材料应装入送审材料袋内。材料袋的正面写明申报人姓名、所在 (或送审) 单位(与公章一致)、申报何系列、申报何职务及何学科专业 (其中申报艺术、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须注明到专业) 、是否破格,并列出送审材料目录。材料袋的底端封口处需醒目地标明申报人姓名及所属地区、学校、学科。

(3)参评人申报及评审材料最多不超过2个牛皮纸袋 (使用厚度不超过5厘米)。每名参评人员应提供任现职以来的代表作,其中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不得超过两篇 (部) ,必须提供原件。若参评人员提供课题,限报任现职以来的课题两项。每名参评人员提供政治思想和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研、示范作用共5方面的获奖证书,每个类别不得超过5张。

(4)关于教科研材料、电子教案、班主任手册的认定,以及美术教师作品参评材料的要求,按照《关于教科研材料、电子教案、班主任手册和美术教师作品参评材料要求的说明》执行 (见附件4) 。

附件:1.《长沙市开福区中、高级职称量化评审指标》

     2.《2023 年申报职称人员量化考核情况统计表》

     3.《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中小学教师系列材料要求》



2023年区职称评审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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