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街道各相关办(所)、捞刀河国土所、各村(社区):
为贯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落实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有关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根据我街道实际工作需要,经街道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易福龙
第一副组长:李宏波
副组长:易建威、尹红霞、谢含滋、谢 俊、
易清(常务)、董鹏、黄 兵、
黄艳红、吴宇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办、城建办、捞刀河国土所
成员单位:城管办、财政所、各村(居)委员会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办,由常春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农业农村办:负责农村村民申请建房的资格、户口人数、面积、资料和程序等的审核,负责农村村民申请建房申报材料的集中上报,做好住房建设用地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住房建设中的现场踏勘审查、定桩放线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城建办: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及区住建局的相关工作;
捞刀河国土所:负责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规划、用途管制要求的审查;负责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需求保障;负责现场踏勘审查;
城管办:配合开展行政执法等相关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审查等工作;
财政所:负责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相关经费的保障;
各村(居)委会:负责农村村民申请建房的资格、资料和户口人数的初审及申请材料的公示;指导村民办理或者为村民代办农村住宅建设审批手续,依法依规开展农村住宅建设活动;对农村住宅建设中的违法行为及时劝阻,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切实履职履责,有序开展工作,确保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一)强化宣传培训。各村(居)运用手册、标语、新媒体等多种媒介广泛开展农村宅基地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加大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和高效推进。
(二)严肃工作纪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扎实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在从事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服务工作过程中 ,务必坚持依法办事、依政策办事、依制度办事,确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和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
中共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