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长沙市开福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
一、制定本方案的依据
为了进一步规范开福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长沙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本办法的目的
加强我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改变违法建房现状,有效遏制违法建设,指导我区依法依规实施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程序工作。各部门要承担各自责任,充实力量、健全机构,切实承担起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职责,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确保宅基地分配使用公开、公平、公正。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长沙市开福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共二十五条,分总则、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建设规定、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其主要内容适用于长沙市开福区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以户为单位,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住宅的规划与用地、申请与审批、施工与质量、服务与监督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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